本网近期接到河北新乐市环保局退休干部“杨振平”和石家庄市杜女士投稿实名反映新乐市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张某奇涉嫌串谋法院工作人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串谋虚假诉讼”等违纪违法行为实事如下:
据杨老先生和杜女士向媒体透露;事发于 2011年3月,张某奇为了给自己女儿买工作,找到他的同乡高某五(现已被捕入狱),至2012年期间,张某奇陆续给付高某五22.9万元,用于给张某奇的女儿买工作使用。事至2013年高某五一直没有给张某奇女儿买好工作,故张某奇就要求高某五退还钱款,于是高某五给张某奇打了借条,共计22.9万元,与此同时张某奇让杜女士的丈夫齐某严(现已离婚)给高某五做了担保。花钱买工作在法律上本已违反公序良俗,是非法债权不得支持,可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的是高某五借了牛海龙的钱。 杨杜二人、齐某严与新乐法院牛某龙从不相识。(有牛某龙证明为据) 本案明知涉刑,故意缺席判决,开庭、判决均未送达,本案是否存在串谋虚假诉讼问题?张某奇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利用职权,工资收入开支有限,哪来的这么多钱给女儿买工作?公职人员花钱给子女买工作,是否违法?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彻查! (自已案件自已审判) 2014年3月14日,张某奇利用手中权利强行将齐某严抓到法院,诱骗杨老先生和杜女士到法院为齐某严做人身担保,并逼迫诱导他们三人在他手写的条子上签字,利息是月息1.5分的二倍(利息违法)。 据悉,杨杜二人从来没有给牛某龙做过担保,高某五、齐某严已经涉刑,本案应停止审理,可查法院(2014)无刑初字第00126号刑事判决书。 杨老先生于2024年5月因病住院,得知工资全部被法院冻结划扣,无奈,去法院调取(2024)冀0184执恢88号案件卷宗,发现法院“篡改案由”判决书上是民间借贷,该案涉案人员高某五、齐某严二人于2014年就被无极法院以刑事诈骗罪判决入狱,怎么后来又被新乐法院以民间借贷、侵权案件立案判决执行,耐人寻味…… 本案审判法官段某某明知涉刑,强行开庭缺席判决,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枉法裁定?本案从始至今,杨老先生都没有收到过法院的任何短信通知和送达文书。 杨杜二人表示:我们相信上级有关领导会查清事实,还人民群众真相!恳请上级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对被反映人张某奇立案查处,铲除“害群之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这一法院工作人员涉嫌串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虚假诉讼、枉法裁定”等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具体结果怎样,政府相关部门做如何处理,我们将拭目以待...并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