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水中花
2024年1月19日晚上10点,李先生行走在他家附近的路上,突然被人从后方用砖头击打头部。案发地点距离后街与曹家台十字路口处不到100米,十字路口处安有两台摄像头,其中一台摄像头正对案发场地。
据李先生本人回忆,在被板砖击打后他的头很晕随后就摔倒在地。脑袋虽然有点懵,但仍能感觉到当时有两人在对他拳打脚踢。殴打持续一段时间后,他在地上趴了五分钟,缓过神挣扎起来报警。当时出警的有三名工作人员,并在现场提取了砖头等作案工具,事后将其送回家。
据悉,打人者姓邓,男,27岁左右,工作不详,打人当晚是与其他四人一起吃饭喝酒之后。案发时,在场的一共有五人,其他四人两男两女,是两对夫妻。被害人李先生此前与邓某并不认识,也没有过任何过节。邓某被拘留后家属曾找了中间人来家里说情,对方表示愿意赔偿了结,因赔偿数额太低,李先生不同意。此后再未来探望,目前也没支付过任何医药费。
办案工作人员称打人时正对的摄像头是坏的,所以无法查找出当时所有的在场人员。李先生所说的两名动手打人者,目前只落网一人,另外一人公安机关还未抓获。据李先家属反映,邓某亲戚曾任当地派出所所长,未查证消息是否属实。
在此期间,办案工作人员曾来李先生家里录了三次口供,并于2024年3月份给李先生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重伤二级。让李先生及其家属困惑的是,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说不要找律师,称律师没有用,而且李先生及其家属一再表示打人的人还有一个存在,共两个人,但至今仍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