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ANGLANQING
非法建设:无可争辩!
长治市建设管理局2009年12月1日的一份信访件答复显示,12号建筑属于集体土地宅基地建房,不存在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也没有任何规划审批手续。2006年10月27日,襄垣县城建局对此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行政处罚陈述和申辩权告知书。
这三份答复意见书的意思概括为,一、接到信访事项后,责成古韩自然资源所到西关村宁国旗住宅进行了实地丈量调查,该户建筑实占面积为1116.90平方米,原宅基地面积为633.84平方米(依据土地使用证),涉嫌超占土地483.06平方米。二、2006年8月8日,宁国旗、宁国新与桑兴文、李学义、栗正山签订的土地开发协议,未在我局古韩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三、根据2019年最新修正《土地管理法》第62条国务院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我局将宁国旗(已故)2006年翻修住宅超占483.06平方米上报(转办)农业农村局和古韩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依法处理:难在哪里?
宁国明接到信访答复一等又是两年多,西关村12号建筑“非法”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没有职能部门调查处理。2023年5月10日,相关媒体就宁国明反映的情况以及襄垣县自然资源局信访答复意见专程前往襄垣县相关部门了解。襄垣县农业农村局明确表示,从未接到襄垣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的转办线索,对此不知情。他们在阅了自然资源局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后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他们管辖和处理,应该由自然资源局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对西关村12号建筑“非法”问题的处理存在分歧,各自认为应由对方处理。宁国明说,这明显的就是互相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
2023年5月,相关媒体针对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对西关村12号建筑“非法”问题的处理存在分歧的情况向襄垣县委发出监督函,至今没有回应,古韩镇西关村12号的非法建筑依旧维持原状。
宁国明及其他人员拨打长治市12345市长热线反映古韩镇西关村12号的非法建筑的情况,相关部门以已经启动司法程序为由表示不属于其处理范围。
西关村12号建筑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建房是不争的事实,超占483.06平方米土地是自然资源部门已经认定的事实。笔者呼吁,中共襄垣县委、县政府应主动介入西关村12号建筑“非法”问题的处理,责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非法建筑”不再“非法”下去。
来源:http://www.ruraldaily.com/a/nongcun/2023/0904/5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