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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 禹先生被套路贷幕后的故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水中花

       禹先生被庞昱(已判刑)伙同北京厚泽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厚泽公司)相关人员合伙连环套路贷案,经过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审理,已经判决,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案件的部分欺骗、坑害禹先生的人没有受到法律追究,脱罪的原因无外乎这些人用谎言、用虚构的故事来欺骗办案机构,而办案机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遗漏两个关键的犯罪嫌疑人,即范某波、范某建兄弟二人。办案单位选择性办案方式,禹先生肯定不服,于是,禹先生开始维护自己权益。
       范某波、范某建兄弟二人是为禹先生办理贷款的厚泽公司员工,范某波是庞昱的朋友,庞昱是通过范某波认识范某建,进而合伙儿造假欺骗禹先生在厚泽公司办理借款、担保业务,庞昱得到诈骗来的款项后立即分给范氏兄弟70万元,范氏兄弟利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已经涉嫌诈骗,但是,公安机关未向范氏兄弟调查取证,在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后仍然没有向范氏兄弟调查取证,范氏兄弟至今逍遥法外。
       范氏兄弟漏网,禹先生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关键是始作俑者成功逃避法律制裁,禹先生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于是禹先生开始实名举报厚泽公司及范某波、范某建兄弟等人的犯罪行为,因为,据禹先生了解,截止到庞昱案件二审审理结束,本案的案卷里就没有范某波、范某建兄弟二人的任何调查内容,这是一个及其严重的问题。经过艰苦的努力,北京市朝阳检方终于启动了检察监督程序,开始复查本案,调查在侦查起诉阶段,是否向范氏兄弟调查取证。
       禹先生回忆说,负责公诉庞昱诈骗案的北京市朝阳检察院接到举报人检察监督申请后,寻找各种理由不书面回复我,想方设法甚至公然造假掩盖公安机关故意不作为、切割案件、放纵罪犯的事实。
       2021年9月6号下午14时,禹先生作为受害人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刑庭签收了庞昱案判决书;9月10日,即通过EMS快递向朝阳区检察院书面提交了检察监督申请书,9月26日,朝阳区检察院石姓检察官电话通知,称申请超过了法律规定的5天内提交的时间,禹先生当即表示没有超过5天的时限(实际上法律规定的时限是10天),石检察官又赶紧以种种不明所以的借口推脱、挂掉了电话。自此之后,我再也无法联系上他了,只好多次拔打12345热线,要求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核查并回复正式法律文书。2021年12月3号,我接朝阳区检察院电话,称申请己进入司法程序;12月中旬,石检察官突然电话告诉举报人,案件己转给张检察官,并声称此次侦查监督是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而开始的,并非是缘自我的申请书。2022年1月4日,张检察官要求我递交申请书供检察官参阅。6月16日、17日,举报人与张检官及朝阳法院刑庭审判庞昱案的办案法官分别通了电话。据张检察官说,当年检察院曾向朝阳公安分局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侦查的清单,包括调查范某波、范某建的要求,安机关已经按照补充侦查清单进行补证,与涉案犯罪嫌疑人范水建进行了谈话调查,调查结果和其他人员供述相互印证、没有问题,案卷中谈话笔录复印件记载公安机关与范的谈话时间是2021年1月22日下午15时20分。对此我很震惊和困惑,因为 2021 年3月至4月,我多次问询朝阳刑侦支队北部队警官时,对方还称一直没有找到范某建、范某波,原因包括疫情防控、电话打不通等,我为此自行调查并向警方提供了多个范氏兄弟的手机号码,帮助警方联络涉案人。怎么可能2021年1月警方就已经对范水建做了谈话笔录呢?!后来朝阳法院刑庭法官在电话中明确向举报人表示,整个庞昱案的案卷中就没有范某建、范某波的任何调查、谈话材料,本案所有证据都已写入刑事判决书,这就非常滑稽了,事实很明显,公安或检察院必有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在刑事判决之后伪造了对范水建的假笔录证据,目的还是掩盖真实案情。
       禹先生不无感慷的叹道: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之后,北京朝阳还会有这样的怪现象出现,我无语啦。
       禹先生的律师指出,厚泽公司长年打着金融服务的幌子,专门从事诈骗、暴力催收、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初步查询就涉及刑事、民事案件数百起。厚泽公司在多年的活动中经常同部分政法干部“打交道”,逐步构建形成了利益同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些人精心设计骗局、合谋侵害人民百姓合法财产,相关人员却早已被腐蚀、法律保护形同虚设,甚至沦为诈骗的一环,让老百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禹先生被厚泽公司套路贷坑害后,奋力挣扎、维权,产生出这样的经过,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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