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都:民营渔场遭村民哄抢古稀老人上告无门

来源:法观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5
摘要:东亚新闻网报道: 一位下岗工人自筹资金在新都区斑竹园镇旃檀村8社承包改建一个占地35亩的南方大口鲶繁育基地新都区袁家祠渔场。2010年元月下旬,渔场被当地村民和一些身份不明

东亚新闻网报道:一位下岗工人自筹资金在新都区斑竹园镇旃檀村8社承包改建一个占地35亩的南方大口鲶繁育基地——新都区袁家祠渔场。2010年元月下旬,渔场被当地村民和一些身份不明人员哄抢破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投资者拨打110报警,但赶到现场处警的新都区分局斑竹园镇派出所却不予立案。之后,投资者先后向中央及地方扫黑办举报, 2019年11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斑竹园镇派出所才对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立案侦察。

吕德超,今年70岁,系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乡五福村8组的一名下岗工人。2006年2月8日,吕德超与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旃檀村8社鱼场承包人黄荣先签订《转包鱼塘协议书》。转包期为2006年2月8日至2023年9月30日。

2006年初,吕德超开始投资对自己承包的鱼塘进行改造。据不完全统计,吕德超建设改造鱼塘投资达847220元。2006年11月23日,吕德超将2007年度的鱼塘承包费5000元,交给旃檀村8社,旃檀村8社出具了《斑竹园农村财务结算统一收据》。2007年10月,吕德超再次缴纳承包费时,却被要求提高承包费,重新签承包协议。因协商未果,旃檀村8社拒收承包费。据吕德超称:他后来通过邮局转账的方式将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承包费支付给旃檀村8社,但因将收款人误写作新都区斑竹园镇旃檀村8社王社长,导致款项被退回。

2010年元月14日,吕德超与新都区斑竹园镇旃檀村8社的王姓社长电话联系,准备将承包费送去。对方在电话中明确表示:《转包鱼塘协议书》无效。

2010年元月25日、26日、27日、28日,吕德超经营的新都区袁家祠鱼场连续遭到旃檀村8社村民的打、砸、抢,鱼场的鱼苗全部被抢光,房屋被砸烂,屋内的电视机、冰箱、锅碗、床及其它物品全部被砸烂,鱼场的设施用具、饲料等被全部抢光,吕德超多次拨打110报警,接警处警的新都区分局斑竹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但警察在现场没有做任何笔录,也未控制事态,最终造成袁家祠渔场全部瘫痪,无法继续经营。

吕德超与黄荣先签订的《转包鱼塘协议书》是否有效?据四川省舟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解释称: 2006年吕德超与黄荣光签了转包协议后,吕德超向旃檀村8社支付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的承包费,旃檀村8社还出具《斑竹园农村财务结算统一收据》,由此可认定该转包协议真实有效。

村民以承包价格低为由对吕德超承包经营的渔场实施打砸抢,破坏其生产经营,属于典型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理应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遗憾的是,案发时,当地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

之后,吕德超先后向全国扫黑办、四川省公安厅扫黑办、成都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2019年11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斑竹园镇派出所才对袁家祠鱼塘被破坏生产经营案进行立案侦察。但因时过境迁,警方取证异常艰难,截止目前,案件仍无任何进展。

吕德超该何去何从?本网将继续关注!

转自:http://www.eastasianews.org/news/fazhi/1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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